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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制品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调整有何影响?
2021-06-24 01:56  浏览:0

废旧回收网06月17日讯

近日,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称,对纸制品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进行调整。自2021年6月15日起,加工贸易企业进口纸制品(税目4801-4816)、加工出口纸制品(税目4801-4816)不再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那么,这对造纸行业将会带来什么影响呢?

政策调整背景及目的

据海关发布消息,此前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发布公告,为鼓励企业延长加工贸易产业链,限制简单加工,从2020年12月1日起,对“进口4801-4816加工出口4801-4816纸及其制品”纳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管理。

政策实施以来,引起国内造纸行业广泛关注,反响较大。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对此进行多次深入调研,了解到受新冠肺炎影响,目前纸制品加工企业面临一定困难,急需政策层面给予支持,同时,部分纸制品深加工企业生产工艺先进、符合环保要求,具有较高技术含量,并非简单裁切。

为支持加工贸易发展,稳定加工贸易产业链供应链,特调整恢复涉及4801-4816纸制品的加工贸易。

对造纸行业有何影响?

新的政策发出,引起行业上下游言论四起。据分析称,此番政策调整仅针对加工贸易层面,不涉及一般贸易。而从造纸产业链模式来看,中国加工生产的纸制品主要是以国内销售、消费为主,纸制品直接出口比例非常小。

其次,税目4801-4816涉及商品主要是新闻纸、未涂布文化纸、卫生纸、未涂布牛皮纸、瓦楞纸、铝塑复合纸、卷烟纸等。根据海关统计,2020年全年4801-4816商品总出口量约531万吨,包含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相较于国内上亿吨的造纸总规模,4801-4816税号相关的商品出口规模较为有限。

综上所述,2021年第12号公告提及的政策调整仅影响少数纸制品加工企业,对国内造纸行业上下游整体影响非常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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