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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以创建优质工程为抓手 全面提升安置房品质
2021-01-19 23:04  浏览:0
  蚌埠市通过开展“全面提升保障性住房品质,创建优质工程”活动,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不断加强棚改安置房质量管理工作。
  一抓组织领导,强化安置房管理工作
  一是成立安置房建设品质创建优质工程领导小组和安置房建设督查组,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各区及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统一指挥协调创优工作。二是各县区(管委会)成立了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安置房创优项目“四个一”工作机制。三是出台《开展全面提升保障性住房品质,创建优质工程活动实施方案》,以市质量标准化、市优质工程为基本要求,以省质量标准化、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省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省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黄山杯等为高层次导向,大力推进棚改安置房项目的各类评奖评优工作。
  二抓综合创建,确保质量建得好
  一是狠抓安置房建设项目设计、图审工作。不断提高设计水平,所有棚改安置房建设项目在规划建设前,对配套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园林绿化、小区道路等公共配套设施提出高标准建设条件。二是跟踪检查督导,严格过程控制。加大跟踪检查频次,切实强化项目关键环节、重要部位的日常检查和随机抽查,实现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的质量管控。三是掌控创建信息,过程监管促进。针对棚改安置房的主体结构,屋面防水、外墙保温,卫生间防漏等关键环节、重要部位,每月组织各建设(开发)单位、建筑施工单位、监理企业、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质量管控调度,及时分析掌握创建项目工程质量状况。
  三抓质量把关,实现群众住得好
  一是严格安置房建设标准。坚持安置房建设与商品房建设“三个一样”,即质量一样、配套一样、地段一样。二是严格按照住建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及安徽省住建厅转发的文件精神,组织编制并印发了蚌埠市《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工作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实行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三是各部门发挥协调把关作用,将发现的问题消灭在交付使用之前。对小区园林绿化、市政排水、供水、供电、供气、路灯亮化、户内质量等方面验收的同时严格核查《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书》、《亮化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书》、《道路及室外雨污水管网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书》、《供水系统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燃气供应系统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电力供应系统正式使用证明文件》、《物业接管核查意见书》、《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业主开发日业主查验内容及整改情况记录》。四是坚持百姓全程参与监督,邀请群众代表到建设工地实地查看,请群众代表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让群众随时掌握建设情况,对工程进展实施全程监督,切实做到“房子好不好,群众把关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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