钽丝
应对金融危机我国采取了哪些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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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4-05-18 05:17
  • 已解决史波
  • 2021-08-12 03:33
具体分析一下!急急急
最佳答案
  • 中达木业
  • 2021-08-12 23:22
当前出台的政策方针
随着金融危机不断加深,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的影响逐步显现。为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挑战,今年7月25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控制物价过快上涨作为当前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此后,中央和有关部门又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
2、 1税收政策
在税收政策方面,为缓解纺织企业的困难,稳定出口,保障就业,7月 31日,财政部等部门宣布自今年8月1日起将部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部分竹制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10月21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又宣布,从11月1日起上调3486项商品的出口退税率,约占中国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25.8%,这也是自2004年以来中国调整出口退税政策涉及税则号最多、力度最大的一次。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史耀斌说,税收政策调整主要为了应对目前中国经济增长放缓面临的挑战,尤其是出口增速的放缓,通过减轻出口企业经营压力,促进出口企业自我发展,提高应对风险能力。
2、 2信贷政策
在信贷政策方面,8月初,央行调增了全国商业银行信贷规模,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和担保难问题。8月中旬,央行又将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小额贷款的最高额度从10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9月中旬,央行决定从9月16日起下调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和中小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以解决中小企业流动资金短缺问题。
10月,央行又两次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释放出增加流动性、保持经济增长和稳定市场预期的信号。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指出,通过下调利率,一方面可有效降低企业用资成本,另一方面保证银行体系有充分的流动性,能够给全社会提供宽松的货币环境,鼓励企业进行生产经营。
近日,央行披露目前已对商业银行信贷规划不再加以硬约束,此举可有效释放银行资金活力,为经济增长注入新动力。
2、3财政政策
在财政政策方面,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今年中央财政大幅度增加了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资金,总额达到18亿元;安排资金19亿元,专项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安排资金12亿元,支持中小企业“走出去”,开展国际经济合作。同时,加大对各种收费的清理力度,进一步减轻中小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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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水果忍者
  • 2021-08-12 23:22
政府工作报告: “9月份后,国际经济形势急转直下,对我国的不利影响明显加重,我们又果断地把宏观调控的着力点转到防止经济增速过快下滑上来,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三次提高出口退税率,五次下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四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暂免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下调证券交易印花税,降低住房交易税费,加大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 1、三次提高出口退税率 (1)从8月1日起调整部分纺织品、农药产品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部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部分竹制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取 消红松子仁、部分农药产品、部分有机胂产品、紫杉醇及其制品、松香、白银、零号锌、部分涂料产品、部分电池产品、碳素阳极的出口退税。 (2)从11月1日起上调3486项商品的出口退税率,约占中国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25.8%。将部分纺织品、服装、玩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4%;将日用及艺术陶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将部分塑料制品出口退税率提高到9%;将部分家具出口退税率分别提高到11%、13%;将艾滋病药物、基因重组人胰岛素冻干粉、黄胶原、钢化安全玻璃、电容器用钽丝、船用锚链、缝纫机、风扇、数控机床硬质合金刀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分别提高到9%、11%、13%。 (3)从12月1日起提高部分劳动密集型产品、机电产品和其他受影响较大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一是将部分橡胶制品、林产品的退税率由5%提高到9%;二是将部分模具、玻璃器皿的退税率由5%提高到11%;三是将部分水产品的退税率由5%提高到13%;四是将箱包、鞋、帽、伞、家具、灯具、钟表等商品由11%提高到13%;五是将部分化工产品、石材、有色金属加工材等商品的退税率分别由5%、9%提高到11%、13%;六是将部分机电产品的退税率分别由9%提高到11%,11%提高到13%,13%提高到14%。 2、五次下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 时间 6月以内 6月-1年 1-3年 3-5年 五年以上 2008.09.16 6.21 7.2 7.29 7.56 7.74 2008.10.09 6.12 6.93 7.02 7.29 7.47 2008.10.30 6.03 6.66 6.75 7.02 7.2 2008.11.27 5.04 5.58 5.67 5.94 6.12 2008.12.23 4.86 5.31 5.4 5.76 5.94 3、四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 2008年9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从2008年9月25日起,除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暂不下调外,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下调1个百分点,汶川地震重灾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下调2个百分点。 从2008年10月15日起,下调存款类法定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从2008年12月5日起,下调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大型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下调中小型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2个百分点。同时,继续对汶川地震灾区和农村金融机构执行优惠的存款准备金率。 从2008年12月25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同时,下调中央银行再贷款、再贴现利率。 4、暂免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包括人民币、外币储蓄利息所得,下同)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免征前是执行的2007年8月15日以后(含8月15日)5%的个人所得税税率 5、下调证券交易印花税 2008年4月23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3‰调整为1‰。 6、降低住房交易税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